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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再去DG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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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知道。」她打断了他,「你去吧。家里有我,你放心。」

他想说对不起,想说谢谢,想说我会回来的,我会挣很多钱回来,让你过好日子。但他张了张嘴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他知道,这些话太轻了,轻得像一片羽毛,压不住她心里的重量。他只是伸出手,握住了她的手。她的手很粗糙,有茧子,有裂口,是在海南割橡胶时留下的。他握着她的手,握了很久。

走的那天,天还没亮。他怕吵醒志远,没有开灯,摸黑收拾好行李。一个旧帆布包,几件换洗的衣服,一个本子,一支笔。他把本子和笔塞在背包最底层,那是他最重要的东西。小燕也起来了,她给他做了一碗面,卧了两个鸡蛋。他坐在灶台前,低着头吃面。面很烫,他吃得很慢。小燕站在旁边,看着他吃,不说话。

「志远醒了,你跟他说,爸爸去挣钱了,回来给他买糖吃。」他说。

「嗯。」

他吃完面,站起来,背上背包。小燕送他到门口。晨光里,她的身影很小,很瘦,头发有些乱,眼睛有些红。他看着她,想说点什么,但什么也说不出来。他转过身,走了。走了几步,又回过头来。她还站在门口,看着他。他朝她挥了挥手,她也朝他挥了挥手。然后他转过身,再也没有回头。

从石桥村到DG,要先坐汽车到镇上,再从镇上到县城,从县城到市里,从市里到DG。转几次车,颠簸一整天。他坐在长途汽车上,靠着窗户,看着窗外的风景。稻田丶山丘丶村庄丶小镇,一幕一幕地往后退,像一部倒着放的电影。他想起十年前,他第一次去广东的时候,也是这样的路,也是这样的车,也是这样的心情。那时候他十八岁,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——活下去。现在他三十多岁了,口袋里有一些钱,心里有很多念头。他要挣钱,要还债,要养家,要让儿子过好日子。他还要写,要写那些在海南的日子,要写那些在橡胶林里的日子,要写那些凌晨三点的黑暗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。他要把那些故事写出来,写成文章,投给报社,发表,出书,当作家。这个梦,他没有忘。

到了DG,已经是晚上了。他从汽车站出来,站在广场上,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。高楼,霓虹灯,车流,人流,嘈杂的声音,刺鼻的气味。这是东莞,他来过,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。那时候他从ZS市过来,在一家加油站找到过活。现在他又来了,又要从零开始。

他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住下,十块钱一晚。房间很小,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床头柜,墙壁上刷着灰漆,窗户上糊着报纸。他把背包放在床上,躺下来。床很硬,枕头有股霉味,但他不在乎。他太累了,累得骨头都散了架。他闭上眼睛,很快就睡着了。

第二天一早,他就出去找工作了。他先去了以前干过的那家加油站,在城郊,很远,坐公交车要一个小时。到了才发现,加油站已经拆了,变成了一片工地。他又去了附近的几家加油站,一家一家地问。有的不要人,有的要本地户口,有的要担保人。问了一天,没有一家要他。他不气馁,第二天继续找。第三天,第四天,第五天。跑遍了半个城市,终于在一家小加油站找到了活。加油员,一个月六百块,包住不包吃。六百块,不多,但够用了。他可以在DG站住脚了,可以挣钱了,可以往家里寄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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