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九章 吴老四之死(2 / 2)
「真是烦躁,我最烦这种攀强附会的人。」
「老爷,这您不是说不会为难他麽?」
「死是解脱,哪是什麽为难,我这是帮他解除世间愁苦,他得谢谢老爷我。」
「可...这里是新安县...咱们杀了人。」
「你不说谁知道我们杀了人?」池宏海指着尸体:「把这人抬到屋里,把衣服都换下来,去买件新的。」
「是,老爷。」
……
可终究是杀了人,瞒肯定是瞒不住的,就是个平民百姓都难以遮掩,更别说这经常和县太爷的人打交道的吴老四。
这事没两天就被新安县太爷知道。
正当下属问道,这事怎麽应该怎麽查下去时。
县太爷就像是丢了魂一般默认了这一切。
「别查了,就说吴老四暗地里走私被官府发现畏罪自杀,现如今吴府上下钱财皆充公县衙。」
合着吴老四赚了一辈子的钱,最后还是打包给了新安县太爷。
「不查吗?」下属追问道。
「你敢查吗?你平日里吃了他多少你不清楚?」吴老四喊道。
他可太明白这事了。
城里刚来了池宏海,随即吴老四就惨死在家中。
新安县谁能有这个胆子,也就是他池宏海了,两家算是冤家路窄,今个遇上了,那只能怪他吴老四造化不好。
要说县太爷不想查,不想给池宏海扣个犯罪的帽子是不可能的。
但问题就出在这,池宏海可是把他自己和吴老四的东西知晓的通透,要是自己真去拿他,首先那港岛上的人,他打不打得过是一回事,判的时候要是他把自己给扯下水去,应该怎麽办?
何况,之前自己去了一遭港岛,被打成那副样子,去了广州府告状却被上级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通。
这肯定不是他陈谦不想管!而是陈谦是他的保护伞!
我一个县令,怎麽就能惹得起广州府总兵这尊大佛?
这事是万万不能查的。
所以这也是池宏海为什麽真敢光天化日之下把那吴老四刀了的原因。
这道消息,只要你新安县太爷在这里一天,那我池宏海就吃你一天。
你也别不服,当初咱俩才是一条船上的蚂蚱,是你自己贪图利益,将我踹了下去,夺走原本属于我的一切。
你本就是欠我的,这笔人情帐,无论如何都该还。
池宏海带着买下的渔船,大摇大摆的回了港岛。
这事自然也没瞒过他县太爷,只是令他不明白的是,为什麽要将这些渔船全都买了去?
难不成想做这海鱼的生意?
不过对于他县太爷来说,谁做这笔生意不重要,反正你到时候缴纳的税赋,该被我黑的还是要被我黑,若是不缴纳那就有了正当的名头。
相反,要是这笔生意都是你一个人做,那我还能稍微提一点税率,赚仇人的钱甚是痛快。
所以,县太爷对此事,也并不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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