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衣锦还乡(1 / 2)
张昆不知道孙敬办完儿子和车队成员的丧事,正带着女儿往河间赶来。
河工营已经招到八百人,剩下的二百名额,被张昆留给家乡辛庄。
点起甲字营训练最好的四队200人,张昆出城前往辛庄。
既是拉练队伍,也是充当仪仗壮声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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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间游击这些天抓捕响马的暗线,查抄老窝,挣到不少功劳和银钱。
张昆因此得以从游兵营,低价买到一批没有甲叶的「布面甲」,应该说布面衣。
雇工简单修补过,给这四队穿上,每人再配一把腰刀,只看外表还挺像回事。
大明的武器禁令远比前代宽松,因为火枪大发展,甚至不禁弩,更别说带刀了。
临近辛庄,身体原主的更多记忆,涌上张昆心头:
便宜老爹不是河间本地人,是山东滨乐盐司的灶户。
正赶上张居正把一条鞭法从南直隶和浙江丶福建等南方布政司,推广至全国。
一条鞭法很复杂也很简单,可以简单理解为「合并各种税务」,以户籍为例:
在过去,灶户相比民户,存在很多杂役方面的优免,因为灶户要承担盐课。
灶户的灶田相比民户的民田,税赋也更低,因为灶田多是盐硷地,收成很少。
然而一条鞭法后,灶户和民户的税役被合并,导致灶户的税负大增。
便宜老爹不堪重负,联合几十户,一起杀死盐军逃走,最终跑到河间县的辛庄。
是条汉子。
之后便宜老爹到便宜老妈的家里,当上门女婿,在王家的木匠铺做工。
便宜老爹因为捕杀吃人的猛虎,伤病而死后,王家对身体原主很好。
只是很多街坊,特别是一些同龄少年,经常嘲讽甚至辱骂爹死娘改嫁的身体原主。
「你娘不要你啦!」「爹坟三尺高,娘在别家炕!」「有娘生没娘养的野种!」
欺负倒是不敢,便宜爹妈的基因很好,王家又把身体原主养得很壮实。
身体原主被这些闲话刺激到,非要跑到城里另立门户,结果......
我张昆又回来啦,而且还认到一个太监乾爹!
「过兵啦!」「快收摊子!」「孩他娘回屋躲着!」
突然有一支「军队」跑到辛庄,把集市的商贩们吓得鸡飞狗跳。
河间县衙派到辛庄的衙役,被市人推出来,战战兢兢的来到路口迎接。
等到对方走到近前,衙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,恭声道:
「小的见过军爷,不知军爷......」
「呦,这不是庄东胡家的四叔吗?」
坐在马背上的张昆,居高临下地看着撅起屁股的衙役,笑着说道:
「胡四叔不必行此大礼,我是庄西张家的张昆呀!」
胡四一时想不起张昆是谁,跪在地上不敢起来,张昆笑着提醒道:
「养在庄西王家的,你家儿子当年骂过的没爹野种。」
「四叔错了!是四叔家教不严,四叔没管好家里的小畜生!」
胡四还是想不起,但是听到张昆这麽说,大惊失色,立刻连连叩头道:
「四叔给你叩头了,四叔回家就抽死那个小畜生!」
叩头很用力,咚咚咚咚,没几下就把额头叩得血肉模糊。
张昆等到胡四叩得快要昏死过去,才示意许新阻止,微笑道:
「当时还是小孩,小孩不懂事,抽死太过,抽上一百鞭便罢了。」
说罢,丢下胡四打马向前。
身后一队队「军兵」跟着穿过路口,走向集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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