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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老板你太神奇了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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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青菜,今天比较匆忙,反而没看到。

除了三菜一汤外,还有两大杯浓浓的姜汤,看颜色漆黑一片,里面还添加了一些可乐。

可乐配姜汤,正好驱寒。

其中一个杯子已经空了,想必皮特已经提前享用过。

沈飞也不客气,直接端起满满一杯姜汤一口气喝光,很快体内涌出一股暖流,将刚才泡在水中的寒气一一驱散。

一楼的浴室中皮特正哼着歌在冲澡。

沈飞直接来到二楼主卧,清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,换上一套乾净的衣服,等他来到一楼客厅时,皮特正局促不安的坐在餐桌上,而詹姆斯则像个服务员一般安静的束手立在一边。

皮特有些不安的站起身来,「老板,谢谢你的款待,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中餐了。」

沈飞微微一笑,「吃饱了还有活儿干,别客气,开动吧!」

随后他瞅了瞅旁边的詹姆斯,「詹姆斯叔叔,你也一起上桌吧!」

后者连连摇头,「等你们吃完了我在吃,不用管我,对了老板,我已经联系好家政工了,她们下午过来。」

「这些你看着办!」

沈飞也没强迫对方坐在餐桌上一起用餐,因为从华国到枫叶国,两地的风俗民情迥然相异,你觉得这是在展示自己平易近人的风度,别人却不这麽想,反而觉得你在为难他。

这种等级观念在哪儿都有。

至于皮特为什麽能上桌,可能和他的身份有关。

詹姆斯是管家,必须守规矩,和主人之间有一条红线,平时尽量不要越线,而皮特则是员工,老板为了讨好员工,希望他好好干活,一起吃饭这种小恩惠在枫叶国也很常见。

沈飞先为自己舀了一碗肉丝汤,尝了一口,味儿很浓,肉丝和粉条炖的很烂,至于味道只能算是凑合,谈不上美味,不过菜肴的分量十足,风格上有点像安徽和东北菜的结合体。

这就有些奇怪了。

一个墨系哥裔的枫叶国人什麽时候擅长安徽菜和东北菜,不得不说世界真奇妙。

皮特则赞不绝口。

「老板,这顿中餐太美味了,詹姆斯的手艺不错。」

这句话倒不是在作假。

相比之中餐玉米可乐土豆泥,晚餐汉堡炸鸡玉米饼的北美美食,即便是普通的一份华夏炒饭,也能让这些北美人赞不绝口。

论起美食,华夏绝对秒杀其他所有国家。

沈飞决定故意逗逗皮特,特意问道:「你到底是在夸奖华夏美食,还是在夸奖詹姆斯的手艺?」

皮特用叉子卷起一串粉丝,狼狈的塞入口中,咀嚼了一通含糊不清的说道:「美食很棒,手艺也很棒,比我上次在圣约翰斯市的一家米其林三星级餐厅吃的大餐还美味。」

「这顿饭若是在外面的中餐馆,至少也要200加元。」

「而且是那种不正宗的中餐厅。」

皮特总算将口中的米粉吞了下去,然后喝了一口混合着肉丝洋葱的浓汤,再次竖起了大拇指。

沈飞瞅了瞅旁边的詹姆斯,虽然面色上仍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,但眼角那轮弯月是怎麽也瞒不住的。

显然皮特这货也不是四肢发达的蠢蛋,并没有中沈飞的挑拨离间之计,既夸中餐也夸詹姆斯的手艺,惹得三人顿时其乐融融。

沈飞又趁机向皮特询问了一下圣约翰斯市的中餐情况,发现大多都是不正宗的路边小馆子,稍微正宗一些的中餐厅都要提前预约,而且价格比起米其林三星餐厅一点也不便宜。

在枫叶国,只有有钱人或者宴请重要级客户时,才会请人家吃中餐。

不知不觉中,中餐已经成了财富和身份地位的象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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